当前位置:首页 > 律摘详情

联系我们

电话:136 58215178 地址:重庆市万州区沙龙路1157号三楼

意外伤害险
作者: 重庆万州黎克奎律师网           时间:2023-03-03 08:42:07

意外伤害险

【案情简介】

某某在工作2年了,厂里没有为其购买工伤保险,而是为其购买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2021612日,某某在操作机器时不慎挤伤右手中指。厂里没有为蒋某某申报工伤,待某某出院后,刘某某从保险公司获得了1万元的赔偿款但未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法律分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规定: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由此可知,工伤保险是社会保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和社会为在生产、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和患职业性疾病的劳动者及亲属提供医疗救治、生活保障、经济补偿、医疗和职业康复等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意外伤害保险是人身保险业务之一。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死亡、残废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其基本内容是: 投保人向保险公司交纳一定的保费,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遭受意外伤害并以此为直接原因或近因,在自遭受意外伤害之日起的一定时期内造成的死亡、残废、支出医疗费或暂时丧失劳动能力,则保险人给付被保险人或其受益人一定量的保险金。其保障项目有两项,即死亡给付和残废给付。

意外伤害险是指人的身体和生命受到外来和不可抗拒因素的意外伤害后,根据投保人与保险公司双方所签合同的约定和投保额,计算赔偿额。而工伤保险赔偿是根据国家规定的赔偿标准计算赔偿额

人身意外伤害险所提供的保障水平的高低完全取决于投保人交费的多少而决定,投保人只要有缴费能力、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合同规定的要求,投保金额不论多少都是可以的。而工伤保险待遇是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待遇。如果低于社会贫困线由工伤保险基金补齐。

人身意外伤害险的保险金额则是保险人和投保人双方约定的,当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人按合同规定的金额一次性赔付保险金,其保障水平是依据合同和投保人交纳的保险费多少而定的,多投多保,少投少保,不投不保。而工伤保险待遇是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承受能力,由政府制定统一的缴费标准。在支付工伤保险待遇时,要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赔偿。

人身意外伤害险是一种商业行为,属于商业保险,其规范调整属于商法部门,不具有强制性,保险的赔偿金额可根据投保金额大小而不同,体现缔约自由性。而工伤保险是一种政府行为,属于法定的社会保险,由政府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社会保险机构)管理,具有强制性。如果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不为职工购买工伤保险,将按照工伤条例规定的赔偿标准,全部承担工伤职工的待遇。

依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参加商业保险中的人身意外伤害险后是否还应当参加工伤保险问题的复函》(2001.4.24)中指出,工伤保险是社会保险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强制实施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按照《劳动法》第七十二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规定,中国境内的企业无论是否参加了商业保险中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都必须参加工伤险,并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

身意外伤害险不能替代工伤保险。企业在参加工伤保险的同时,可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为职工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用人单位在保险公司为员工购买的意外伤害险的投保行为纯粹属于给员工的额外福利,无法起到替代工伤保险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