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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
案 情
向先生与邻居董先生因为承包地的边界发生了纠纷,于是向先生向镇政府申请土地权属确权。2019年镇政府作出了土地使用权争议处理决定书,决定撤销了董先生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董先生不服,申请行政复议。县政府作出了复议决定,其认为镇政府无权处理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于是撤销了镇政府作出的决定。
最高人民法院经过审查后认为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55条的规定,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当事人可以协商、请求调解,或者是申请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诉等方式进行解决。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不属于《土地管理法》16条中规定的由人民政府处理的事项。